一、工作目的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集中训练,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本专业范围内一般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初步训练学生从事学术研究或实际工作的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认真严谨的科学态度。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袁胜元
副组长(副院长):李长坡、郑敬刚
成员(系主任):徐永新、韩冰雪、李京忠、高歆、蔡林林、余显显、耿利川、易航
秘书(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教务主任):李满园、王亚君
三、组织与管理
1、系主任负责所在系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工作。
2、各系要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会,组织师生学习《许昌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许昌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许昌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等文件,加强对师生的职业操守、学术规范和诚实守信教育。
3、各系要严格按有关规定,遴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讲师(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4、指导教师对所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材料等严格审核,确保论文质量过关、过程材料规范;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按论文时间安排指导学生完成论文各个环节,并按时提交各项数据。
5、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设计)数不能超过8篇。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紧密结合本学科专业的教学科研和社会发展实际,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各专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选题要占相当的比例,理工科应在90%以上。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必须严格遵守“一人一题”原则,严格控制与往年的重复率。
3、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设置题目论证环节。各系要根据各学科和专业特点,采取答辩或者专家论证会等方式,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设计)选题的论证和审核,避免选题过大、过窄,或过难、过易。
4、学生选题结束后,指导教师须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明确任务安排。
五、开题报告的审核
1、各系对学生的开题报告要做出明确要求和安排。
2、各系对学生开题报告质量进行严格审核。开题报告审核未通过者必须重做或调整题目内容。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1、学院和系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指导教师工作的责任心和精力投入。
2、指导教师保证指导每名学生不少于10次,并认真做好指导记录。
3、学生应主动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指导教师也应随时关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学生违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教师有权推迟其答辩时间或取消其答辩资格。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1、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要认真审读学生的论文(设计),明确指出论文(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填写《评阅意见表》。
2、对有抄袭或剽窃行为或撰写不认真、格式不规范的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有权责令学生重写或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与答辩
1、我院协同教务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定稿进行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系统中的复写率与引用率之和视为“检测重复率(R)”。当R<3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通过;当R≥3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未通过。对没有“通过”检测的学生,学校将按《许昌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院政教〔2014〕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各系要认真组织答辩环节工作,保证各答辩小组工作程序及要求的统一性,确保答辩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准确性。
3、每个学生的答辩记录须详细、完整,答辩委员会评语要客观、全面,对不同等级的论文(设计)要有不同的评语表述。
4、答辩专家小组的成员选择应遵循回避原则,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本人指导学生所在答辩小组的答辩活动;答辩小组至少要有一位业界人员。
九、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总分为100分,由三部分构成:指导教师审阅成绩占25%,评阅人评阅成绩占25%,答辩成绩占50%。每部分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定,然后按比例折合。任何一部分的成绩达不到该项成绩60%及格线者,即可视为该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
2、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要及时汇总成绩,并将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
1、各系按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总数3%的比例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2、申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时,要报送《许昌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审批表》和《许昌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3、被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要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模板》格式要求报送电子版,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学院将不予受理。
十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
1、各系要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相关资料进行统一打印、装订。
2、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由教务办统一发放,各系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档案袋封面相关内容。
十二、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上报
1、各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选题登记表、答辩日程安排表、成绩登记表、质量分析报告、优秀论文(设计)推荐表和汇总表,并交送电子文档。
2、各系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报实践教研室。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分析、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十三、规范要求
各系要按《许昌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定稿格式进行逐项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封面、目录、题目、中英文摘要、内容的标题、行间距、字号、图表、注释和参考文献,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论文(设计),要责成学生进行认真修改。
十四、具体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论文报题):2021年11月30日前,下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教师开始报题(各专业出题数须多于本专业当届毕业生数的1.2倍,近三年题目不得重复),题目类型分为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其中毕业设计类不低于30%。12月20日前各指导教师将选题审批表报各系,系主任进行审定后上报学院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各系安排论文选题动员及写作辅导,介绍撰写毕业论文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2、第二阶段(学生选题):2021年12月5日前,指导教师提出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经学院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向学生公布,通过师生双向选择或经协商分配,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选题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如需修改,须报系审查,并经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2020年12月30日前各系提交选题审批表定稿(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外聘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3、第三阶段(开题答辩):2022年1月10日前,各系组织开题答辩。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收集资料,撰写论文提纲,完成文献综述及关键实验;开题报告于1月10日前上报各系审查备案。2022年1月12日前,各系完成开题答辩工作并提交开题报告表定稿。
4、第四阶段(初稿阶段):2022年3月20日前,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并报院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备案;同时,各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提交中期检查汇总表。
5、第五阶段(定稿阶段):2022年4月20日前学生提交毕业论文最终定稿。论文导师于2022年4月20日前向所在系提交已达到论文质量要求的学生名单、指导教师评阅书及学生定稿论文。指导教师务必对论文材料严格审核,注意材料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6、第六阶段(申请答辩):2022年4月20日前,由学生本人提出答辩申请或延期答辩申请,经指导教师和院部审核后执行。
7、第七阶段(审核评阅):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论文查重;2022年4月30日前各系组织完成论文专家评阅工作;5月10日前各系完成“选题审批表、开题报告表、指导教师评阅书、专家评阅书、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报告”纸质与电子材料的汇总,完成相关材料中的专业审查意见、系意见的评阅与签字工作;公布符合答辩要求的学生名单。
8、第八阶段(答辩评优):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9、第九阶段(总结上报):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数据整理、总结上报工作。
十五、其它
1、所有材料提交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者,须报系审查,并经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2、所有签字必须手写,涉及校外指导教师的建议由校外指导教师本人签字,务必保证手写过程材料字迹和签字字迹一致。
3、专业审查意见、系审核意见等,请根据客观情况,实事求是的填写,意见内容不可千篇一律。
4、鼓励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大学生就业见习、企业实际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相结合,结合生产实际进行或完成毕业设计。